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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季项目

已阅读:次  更新时间:2024-06-07 17:55  作者:admin  

  2008年北京残奥会比赛项目为20个:7人制足球、5人制足球、轮椅橄榄球、轮椅篮球、硬地滚球、盲人门球、马术、帆船、坐式排球、轮椅网球、盲人柔道、轮椅击剑、自行车、乒乓球、力举、射箭、射击、游泳、田径、赛艇。赛艇是北京残奥会的新增项目。

  残奥会7人制(脑瘫)足球专为脑瘫运动员设置,1984年被列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有来自新西兰、阿根廷、美国、巴西等国家的8支男队96名运动员参加了此项目的角逐,从9月18日至28日为期11天,在奥林匹克曲棍球中心的1号场地进行。中国未组队参加此项目比赛。

  功能分级:7人制(脑瘫)足球运动员,其残疾程度应是CP5-CP8级别的残疾运动员。 CP5为对称或不对称的中度双下肢瘫,上肢和手的功能障碍较轻;CP6为以运动功能失调为主的脑瘫运动员所设,往往是以上肢控制力受影响为主,双下肢功能一般较好;CP7为能独立步行的偏瘫运动员;CP8为功能障碍小的偏瘫和双肢瘫,或轻微的手足徐动。

  比赛方式:各队包括守门员在内共7个人在场上比赛,每队有3名替补。比赛分上下半场共60分钟,中场间歇15分钟。在半决赛和决赛中,如果比赛在60分钟内决不出胜负,就要进行加时赛,用国际足联的金球制胜法,如果还决不出胜负,进行点球大战。

  比赛场地: 7人制(脑瘫)足球的标准场地是长75米,宽55米的草坪,比赛的中圈半径7米,球门长5米,高2米,点球点距球门9.2米。

  部分特殊规定: 7人制(脑瘫)足球比赛规则,除与国际足联颁布的7人制足球规则一致外,其特殊部分尚有:1、7人制(脑瘫)足球没有越位。2、7人制(脑瘫)足球运动员可以将球回传守门员。3、7人制(脑瘫)足球运动员因伤残程度可以单手掷界外球。4、每队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名CP5或CP6级别的运动员上场,否则该队只可以有六名运动员参加。5、不能同时有3名CP8级的运动员上场比赛。

  残奥会5人制(盲人)足球专为视力残疾的运动员设立。2004年雅典残奥会有6支代表队参加,从9月19日至27日为期9天,在奥林匹克曲棍球中心场地进行。中国未组队参加此项比赛。

  功能分级:5人制(盲人)足球运动员,根据其视力伤残程度被分为B1、B2、B3三个级别,上场的5人中4人属于B1级,而守门员为B2级或B3级运动员,也可以是健全运动员。

  比赛方式: 每队由5名场上队员和5名替补队员组成,其中包括守门员和替补守门员各1名。比赛分上下半场共5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在半决赛或决赛中,如果50分钟比赛决不出胜负,需进行10分钟的加时赛,还未决出胜负,则进行点球决胜。

  场地装备:5人制(盲人)足球使用无遮盖场地,长32-42米,宽18-22米,硬质地面;球场的边界是1-1.2米高的围栏,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比赛节奏和引导场上队员确定方位。赛场的中圈直径6米, 球门高3米宽2米,守门员区域长5米宽2米,有两个罚球点分别距球门6米和9米。比赛使用周长60-62厘米,重410克-430克,内部装有发声系统的皮球。场上队员(除守门员)必须配戴中间衬有吸水布料的眼罩和头罩。

  部分特殊规定:1、一场比赛中,某个队员个人犯规累计达到5次,将被罚下由替补队员替换比赛。2、守门员离开自己区域将被判犯规,而且守门员不允许参加罚点球。3、某队在半场比赛内犯规次数不超过3次时,对所判罚的任意球,可以排人墙防守;从第四次开始,由对方队在9米线处罚直接任意球,不允许排人墙防守。4、每支球队都有一名引导员在对方半场的后三分之一处以语言协助本队进攻,守门员也是本队的防守引导员。5、盲人足球的比赛规则中没有越位。

  轮椅橄榄球适合肢体残疾的运动员参加。最早于1977年出现在加拿大。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椅橄榄球比赛从9月19日至25日在Helliniko室内竞赛馆进行,共有8支队伍进行了24场比赛。本届残奥会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轮椅橄榄球根据运动员上身(躯干)的平衡和移动能力,以及控制球和轮椅的能力,被分为0.5分至3.5分7个不同分值。运动员的能力越强得分越高。

  比赛方式: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8分钟,第1、3节后休息1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出现平局要进行3分钟加时赛。每场比赛各队都有4次暂停的机会,每次暂停1分钟,加时赛有1次暂停的机会。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可以把球放在大腿上移动,也可以把球直接传给对友,还可以击地传球。但是运动员必须在10秒钟内作出传球或运球动作,而且持球方应在15秒内把球传过或运过中线到达对方半场。最后,比赛得分多的一方获胜。

  场地装备:轮椅橄榄球通常选择篮球场作为比赛场地,场地宽15米,长28米,中线将场地分为两块,中圈的半径为1.8米,在球门线米的圆椎体来注明球门的位置。为了运动员在轮椅上安全而公平进行比赛,轮椅的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比赛中所使用的球与排球相似,周长为65-67厘米,重量在260-280克之间。

  部分特殊规定:1、轮椅橄榄球的规则是结合篮球和橄榄球项目而制定的。2、每个球队由4名场上队员和8名替补队员组成。上场4名队员伤残分值之和不能超过8分。3、比赛中防守球员犯规判离场1分钟。4、防守队员严重犯规时,将判点球。

  轮椅篮球选手是由下肢截肢、儿麻或脊柱损伤运动员组成。1946年一名叫路德文加特曼的医生为了帮助在二战中受伤的士兵康复,首次组织轮椅篮球比赛。1960年第一届罗马残奥会轮椅篮球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篮比赛于9月18日至28日在希腊奥林匹克室内大厅举行,共有来自13个国家的12支男队和8支女队参加比赛。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根据运动员在投篮、传球、抢篮板球、带球、移动轮椅时躯干的活动能力不同,分为1 , 1.5 , 2 , 2.5 , 3 , 3.5 , 4 , 4.5共8个分值。场上5名运动员分值总和不能超过14分。

  比赛方式:每场比赛分为四节,每节10分钟,1、2节间,3、4节间各休息2分钟,上下半场之间休息15分钟。如果第四节结束后比分相同,需要继续进行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加时赛,直至比赛分出胜负。各队由5个场上队员和7个替补队员组成。

  场地装备:残奥会轮篮场地与奥运会篮球场地相同,轮椅是比赛中的特殊装备,有以下几点要求:1、轮椅整体高度不能超过53厘米,不能有突出物或尖锐物体,应有三个或四个轮子,大轮最大直径为69厘米。2、由于轮椅篮球投篮需要一定的准备过程,所以当运动员开始做投篮动作时,裁判不应计算三秒。3、为了保证运动员安全,轮椅后可安装防滑轮小轮。4、轮椅上不得有操纵装备、刹车器或齿轮。5、轮椅的搁脚板离地面距离最高不能超过11厘米

  部分特殊规定:轮椅篮球规则除以下特殊规定外,与国际篮球联合会规则基本相同:运动员在推动轮椅的同时运球,或推动与运球交替进行。球放在腿上时,不能夹在两腿之间,每推动轮椅一次或两次,必须运球一次。否则即违例。1、由轮椅倾斜造成除轮胎以外任何部位触及地面算违例。2、当运动员摔倒在场上,未经裁判允许服务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3、比赛中为获得优势,臀部离开轮椅座面,脚落地等都属犯规。4、场上5名队员的总残疾分超过14分,将判为技术犯规。

  硬地滚球是一项特别适合严重痉挛、脑瘫或严重肢体残疾人士参加的运动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硬地滚球比赛于9月23日至28日在希腊Ano liossia体育馆举行,有来自17个国家的80余名运动员参加比赛。此届残奥会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根据运动员的身体功能状况可分为(BC1、BC2、BC3、BC4)4个级别。其中BC1、BC2属于脑瘫(CP1或CP2)运动员,而严重躯体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缺的运动员则分为BC3、BC4级。

  比赛方式:1、硬地滚球运动员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比赛分为单打、双打和团体赛,根据功能分级共设有7个组别,各组比赛男、女运动员均可参赛。2、单打与双打比赛每场4局,单打每个选手投6个球,双打每个选手投3个球(每对投掷6个);团体比赛共6局,每队3名队员各投2球(每队投掷6个)。3、持红球者先投,得分以投出的球距中心球距离记分,累积分高者为获胜队。4、比赛得分相同的队要进行加赛。

  场地装备:比赛在平整光滑的室内进行,场地为长12.5米、宽6米的矩形,分为投掷区、“死球”区和得分区。比赛用球由6只红色球、6只蓝色球和一只白色目标球组成。轮椅:轮椅或电动轮椅。辅助器材:斜板或斜U管。裁判器材:包括红蓝两面的乒乓球拍、测量工具、笔记本和笔、一只装“死球”的容器、记分牌、记时器等。

  部分特殊规定:1、中心球落V型线标志的范围内,这次抛球为无效。2、当参赛者因严重的运动能力障碍影响到四肢时,可用手、脚或者辅助装置将球推出。3、在限制时间内,每个参赛者必须完成本人的投掷球,但不包括投掷中心球。4、在比赛中队员进入投掷区、或与助手、裁判员之间交流将被罚分。5、投球时,辅助设备不得超过投掷线,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否则判为罚分或被取消投掷球。6、罚球奖励是给对方额外2次掷球,而且记入总成绩,没有特别的时间限制。7、观众在看比赛者投掷时,为了使参赛者专心投掷,场地应保持安静。

  盲人门球1946年起源于德国和奥地利,1976年加拿大多伦多残奥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盲人门球比赛于9月20日至26日在Faliro体育馆进行,有15个国家的12支男队、8支女队参加本次比赛的角逐,中国队未参加盲人门球的比赛。

  功能分级:盲人门球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分为B1、B2、B3三个级别。分级测试时运动员的眼睛为最佳矫正视力,场上队员比赛时不允许戴眼镜或隐形眼镜。上场运动员级别无论是B1级还是B3级一律戴黑眼罩参加比赛。

  比赛方式:每队由3名场上队员和3名替补队员组成。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或其他指定的官员进行投币,确定开始的投球方,下半场开始时进行球权转换。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中间间歇3分钟。比赛中,只要球在球门区内穿过球门线就算得分,如果在比赛结束后双方比分相同,需要进行上、下半场各3分钟的加时赛,先得分方为胜者。

  场地和装备:1、赛场长18米、宽9米,场上不允许有与比赛无关的标志,每个半场从底线依次被分为防守区、着地区和中立区三个部分。球门宽9米,高1.30米,门柱与横杆直径为0.15米,本队防守区场地长3米、宽9米,它的底线也就是球门线,门柱内侧与底线个直径1厘米的圆孔,而且内置响铃。3、眼罩:每个场上队员都要配戴国际盲人协会门球分会规定的纱布眼罩及外眼罩。4、服装:比赛服对运动员扑球具有保护作用,服装的宽松程度不得超过身体的10厘米,前后的号码应为永久性号码,其尺寸不得小于20厘米。

  部分特殊规定:1、 比赛中,球员依靠球滚动发出的声音来辨别方位,观众必须保持安静,只有在进球或半场结束时才能鼓掌。2、 每队在比赛中换人最多进行三次,加时赛允许换人一次。3、 所有场地的标志线毫米,并且清晰、能触知、容易让运动员确定位置。4、 投球离手后必须至少在着地区或防守区触地一次,否则为高球犯规,由对方罚球。5、 一名队员连续投两次球,在队友投球前第三次投掷将受到处罚。6、 比赛中触摸眼罩,或一方防守转进攻的过程超过了10秒都将被处罚。

  残奥会马术比赛选手是由视力障碍、脑瘫、截肢或身体其它部位障碍的运动员组成的。残疾人马术运动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马术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马术比赛于9月21日至26日在马可波罗奥林匹克中心进行,有来自27个国家的68名运动员参赛。此届残奥会上我国未组队参赛。

  功能分级:残奥会马术运动员,是按照身体损伤程度和局部功能障碍划分为:轮椅Ⅰ、Ⅱ级运动员;肢体残疾Ⅲ级运动员;视力残疾Ⅳ级运动员。

  比赛项目:残奥会马术比赛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包括个人锦标赛比赛和盛装舞步比赛。个人赛分四个等级,团体赛无等级差别。个人锦标赛比赛中,5位裁判员对规定动作按固定的顺序,根据骑手骑马时马的平衡、节奏、协调和准确度,在0-10分之间评分,最终以裁判员所给的平均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盛装舞步比赛是按照音乐来设计的。骑手自由设计自己想要展示的动作,但必须完成规定动作。团体比赛,一个队可由三至四位骑手组成。根据每位骑手和全队得分来确定成绩,有四位骑手的队,会删除最低分。

  场地装备:残奥会马术比赛的场地由沙子铺成。场内设有计分器和围栏,同时拥有290个面积为14平方米的室内马厩。

  部分特殊规定:比赛按照国际残奥会马术委员会和国际马术联合会(FEI)的规则进行。男、女骑手均可以参加个人锦标赛比赛和盛装舞步比赛两种。团体赛中,每队至少有一名Ⅰ级或Ⅱ级的运动员参赛。

  参加帆船运动的选手是由截肢、脑瘫或盲人运动员组成的。1996年帆船作为表演项目第一次进入残奥会,2000年成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帆船比赛于9月18日到23日在Agios Kosmas奥林匹克帆船运动中心举行,共有来自20个国家的75名运动员参加本次残奥会。我国未派队参赛。

  功能分级:按运动员的运动功能,分为1-7分,7分运动员运动能力最强。在三人帆船比赛中,三名运动员的分值总和不能超过14分。

  比赛项目:帆船比赛分为单人帆船赛和三人帆船赛。所有选手在起点一同出发,先到者为胜。比赛成绩用分值表示,第一名得一分,第二名得二分依次类推,得分最低的选手获得金牌。

  场地装备:1、帆船场地由浮标围成,比赛围绕浮标航行。由于可能受到天气影响,组委会负责及时对浮标的位置进行相应的调整。2、单人帆船长4.1米,重260千克。3、三人帆船长7米,重950千克,且有一条龙骨。

  部分特殊规定:1、在开始比赛4分钟后,选手仍没有超越起始线、比赛前超越起始线、坐式排球

  参加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的选手是由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坐式排球最早于1956年在荷兰出现, 1980年,坐式排球第一次作为正式比赛项目进入残奥会。2004年雅典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于9月19日至26日在Helleniko Fencing Hal l比赛馆举行,有12个国家的15支队伍,共计161名选手参赛。坐式排球女队是我国集体项目第一支拿到残奥会入场券的队伍。

  功能分级:运动员只要达到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它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又符合根据项目特点所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可参加比赛。

  比赛方式: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方式与奥运会排球比赛方式基本相同。不同只是运动员坐在地板上进行比赛,场地小于健全人比赛场地。

  场地设备: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区和无障碍区,其场地为10米×6米对称的长方形。比赛场地边线米,端线米,比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高10米,网柱高1.25米,男子比赛网高为1.15米,女子比赛网高为1.05米。

  部分特殊规定:1、上场的6名队员都必须坐在场地上进行比赛。2、坐式排球比赛中,防守队员可以直接拦截发球。3、有关臀部离地的规定:A、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臀部必须保持与地面接触,不允许站立和行走。B、在发球、击球、拦网以及进攻性击球时,臀部都不允许抬离地面,防守队员在扑救距离较远的球时,可以有短暂的抬离。4、只要没有妨碍对方的比赛,队员的手和脚允许越过中线,但要立即收回到本场地,不判为犯规(队员身体的臀部不允许越过中线、轮椅网球

  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一般是在2名或4名下肢丧失运动能力的运动员间进行,四肢瘫痪、下肢残疾且上肢截肢的运动员也可参加。轮椅网球运动1976年由美国人发起。1988年成立国际轮椅网球联合会(IWTF)。1988年第八届韩国汉城残奥会上轮椅网球首次成为表演项目,从1992年 第九届西班牙巴塞罗那残奥会起正式作为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于9月17日至26日在希腊的奥林匹克网球中心举行,有来自世界30个国家的112名运动员参赛。此届我国是第一次参加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派出男女选手各一名,参加男、女单打比赛。

  功能分级:残奥会轮椅网球运动员,必须有医学诊断的永久性运动功能残疾,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肢体的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标准:1、不能连续协调完成在头上方接击球的动作。2、不能连续协调完成前后击球动作。3、不能用手动方法完成驱动轮椅。4、比赛的过程中不用捆绑或辅助装置持球拍时其能力较弱。5、比赛中不同残疾程度的运动员将共同进行比赛。

  比赛项目:运动员必须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共有男子单打公开级组、女子单打公开级组、男子双打公开级组、女子双打公开级组、混合级别(站、坐)单打资格赛、混合双打资格赛等六个比赛组别。

  场地装备:残奥会轮椅网球比赛,将在硬地上进行。场地大小与奥运会网球比赛一致。为了让运动员迅速移动,使比赛更具观赏性,比赛轮椅比日常所用的生活轮椅要轻,由座椅、轮椅搁脚板、轮椅前小脚轮、轮椅后部防翻装置、轮椅后轮胎等部件组成。

  部分特殊规定:除以下特殊规定外,残奥会轮椅网球项目规则与奥运会网球规则基本相同。1、允许网球在被回击前有两次反弹(如果接一次反弹球,该球必须是在场地界内弹起;如果是接两次反弹球,该球在被击回前的第二次反弹既可在界内,也可在界外)。2、在整个发球过程中,轮椅的后轮须在端线之后、中线和边线假定延长线以内的区域内,前轮可超过端线、如果四肢瘫痪的运动员因身体残障而不能按规则发球,允许其他人为其抛球。4、在发球、击球、转向或急停时,不得使用足或下肢任意部位制动或保持平衡,三肢截肢者除外。5、触球时,臀部不许离开座椅,如果击球后离开,允许其返回轮椅后回击下一来球。

  残疾人奥运会盲人柔道是专门为视力障碍运动员所设立的运动项目。1988年韩国汉城残奥会,盲人柔道男子项目成为正式比赛项目。雅典残奥会女子盲人柔道被首次纳入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盲人柔道比赛从9月18日至20日在Ano Liossia奥林匹克馆进行,有29个国家12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雅典残奥会中国代表队,派出了男、女运动员各5名,参加了10个小项的角逐。

  功能分级:根据视力损伤程度分为3个级别,共同参加比赛。参赛的视力障碍运动员,最低标准应符合最佳已矫正视力低于0.1或视野小于20度。

  比赛项目:根据运动员的体重进行设项,男子设7个级别,即:60公斤以下级,66公斤以下级、73公斤以下级、81公斤以下级、90公斤以下级和100公斤以上级;女子设6个级别,即:48公斤以下级、52公斤以下级、57公斤以下级、63公斤以下级、70公斤以下级和70公斤以上级。共计13个级别的比赛。

  场地装备:盲人柔道的场地大小与健全人的场地相同,都是14×14米至16×16米正方形垫子。塌塌米外围依次是1米宽的危险区和3米宽的安全区,除以不同颜色标识外,危险区的柔道垫子应使用有触觉的,在比赛区中部,相隔约50厘米长、10厘米宽红白两色胶带。所有B1级的运动员都必须在两个袖子的外边缝上一条直径为7厘米的红色的圈环。圈环的中心必须位于运动员肩膀以下约15厘米处。如果选手同时是聋人,则要将一条直径为7厘米的兰色圈环置于其柔道服的后部中心。

  部分特殊规定:1、运动员由两位裁判员领进场地,两位裁判员站在主裁判侧方行礼,然后回到各自位置。2、运动员到达各自位置后,主裁判让他们举起双臂试抓握对方一次,然后将胳膊放在身体两侧。3、如果是B1级运动员,裁判员准许他可先将一只手搭住对方。4、在主裁判宣布“开始”前,双方运动员的脚不允许有任何移动。5、由于参赛运动员是盲人,所以裁判的判决(尤其是结束时)除了作出相关的手势以外必须要呼出口语的判决,如比赛结果白方获胜,就应在作手势的同时要用术语判定“白方”获胜。6、比赛中如果运动员同时是聋人,裁判员可以在运动员手掌上划写代表犯规、暂停及获胜的单词。

  轮椅击剑是一项适合于脊髓损伤(四肢瘫痪或截瘫)、下肢截肢、脑瘫或其它肢体残疾运动员参加的运动项目。1960年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奥会上,轮椅击剑成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轮椅击剑比赛于9月18日至24日在Helliniko Olympic Complex击剑馆进行,有1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功能分级:根据运动能力损失程度不同,参赛运动员被分为A、B两个级别。A级选手有良好的坐姿平衡,躯干可以向各个方向灵活转动,持剑手没有功能丧失;B级选手的躯干活动度和持剑手有严重功能障碍。

  比赛项目: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三个剑种,女子只有花剑和重剑两个剑种。比赛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团体比赛每队有3名运动员参加,其中至少有1名B级的运动员。

  场地装备:轮椅击剑场地,是一个带有固定轨道的矩形金属台,轮椅通过特殊的器械牢牢地固定在轨道上,轮椅与连接两个框架的中心轴的夹角为110度。轮椅高度从地面到扶手不能超过53厘米,座位宽度为运动员坐在轮椅中间时,每边不能超过其臀部3厘米。轮椅必须完全绝缘或使用可拆卸的接地外罩。持剑手臂一侧不允许安装扶手。选手的服装由防护夹克、面罩和手套组成。参加重剑比赛的运动员腿必须用防护罩或防护裙保护起来。

  部分特殊规定:1、运动员之间的距离,以手臂较短的运动员持剑抬平手臂,剑尖触及对方肘部的距离为准(花剑其剑头应触到对方小臂内侧)2、比赛中,双方选手的轮椅不得移动;运动员的臀部不能离开轮椅,双脚必须在踏板上保持固定,运动员的脚利用地面取得有利条件则为犯规。3、如果运动员失去平衡,或改变了坐姿,或轮椅松动,或触地夹子脱离,裁判员都应立即停止比赛。4、轮椅击剑比赛为了减少击剑框架的调整时间,经常使用每场比赛后让一位运动员留在场上的编排顺序,尽量要保证足够的工作人员能让运动员尽快上、下击剑框架。

  残奥会自行车比赛选手是由部分或全部视力损伤、脑瘫、脊髓损伤、肢体残疾或其他永久性身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自行车是残疾人体育的新兴项目,最早只有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在1988年汉城残奥会上首次出现自行车公路赛,标志着自行车运动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增加了自行车场地赛。

  功能分级:残奥会自行车项目根据运动员不同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分为四类:1、视力损伤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B1、B2、B3级。自行车运动只要达到B3级最低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均可参加V1级别的各项比赛。2、截肢及其它残疾的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LC1、LC2、LC3、LC4共4个级别。3、脑瘫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CP1、CP2、CP3、CP4共4个级别。4、手动自行车是为日常生活需要轮椅的和因为严重下肢残疾无法使用竞技自行车的运动员所设,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HC4/3、HC2/1,2个级别。

  比赛项目: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分为场地赛和公路赛。场地赛包括计时赛、追逐赛、争先赛和团体竞速赛;公路赛包括个人计时赛和长距离个人赛(集体出发)。

  场地装备:在比赛中运动员除使用竞技自行车外,有些级别规定运动员必须使用双人自行车、三轮车或手动自行车。

  部分特殊规定:1、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时,前座是一个视力健全的领骑员,后座是视力残疾运动员。2、双人自行车比赛中的领骑员可以是业余自行车运动员或三年内没有被其所在国协会选中参加国际自行车联盟(UCI)的任何比赛的前职业选手。3、视力损伤的运动员或者引导员在同一天中不得参加两次比赛。4、在LC1-LC4级公路赛中,一个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尾随另一个级别的运动员。5、肢残运动员在比赛中,根据其级别要戴不同颜色的头盔(LC1为红色、LC2为白色、LC3为蓝色、LC4为绿色)。6、CP1和CP2级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三轮车比赛。

  残疾人乒乓球比赛的选手是脑瘫、脊髓损伤、肢体残疾或其他运动功能障碍运动员。2004年雅典残奥会乒乓球项目于9月18日至27日,在希腊的Galatsl奥林匹克大厅举行,有来自44个国家的236名运动员参加此次比赛,我国派出6名男选手,7名女选手共13人参加6个级别14个项目的角逐。

  功能分级: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以运动员肢体活动范围、肌肉力量、运动限制及在轮椅上的平衡和操控球拍的能力,分为10个级别,其中第1-5级为坐姿运动员;第6-10级为站姿运动员。

  比赛项目:残奥会乒乓球比赛分为坐姿组和站姿组比赛,坐姿组要坐在轮椅上进行比赛。每组设有5个级别,每个级别都设有男、女单打和团体项目。男、女坐姿1-5级、站姿6-10级还设有不分级别的公开级比赛。在团体比赛中可以合并级别比赛。

  场地装备:1、轮椅组比赛区域可以缩小,一般为长8米,宽7米。2、球台尺寸同健全人比赛一样,但台面边沿与桌腿之间的距离至少40厘米,以不妨碍运动员的移动。3、轮椅至少有两个大轮和一个小轮。

  部分特殊规定:残奥会乒乓球项目与奥运会的规则只有微小的差别,所不同的是轮椅组比赛规则的修改:1、在轮椅组比赛中,如果需要,脚踏板可以固定,但无论脚踏板还是双脚都不能接触地面,否则判失一分。2、在比赛间隙,除非裁判员允许,运动员必须把球拍放在球台上。如果球拍是绑在手上的,裁判员应允许其在比赛间隙戴着球拍。3、在击球时,选手不能使用球台作为支撑。击球后,球处于比赛状态时,选手可以利用台面恢复平衡,但台面不能移动。4、单打比赛发球时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发球:a) 球从接发球员的球台两侧边线越出;b) 球在接发球员一边弹回球网方向;c) 球停在了接发球员的比赛台面上。但是,如果接发球员在球出边线或弹两次之前击到球,则发球有效,不重新发球。5、双打比赛发球时出现以下情况应重新发球:a)球在接发球员一边弹回球网方向。

  参加残奥会力举比赛的运动员,一般是脊髓损伤、脑瘫和肢体残疾的伤残人士。这个项目最早出现在1964年日本东京残奥会上,当时被称作“卧举”,仅有脊髓损伤的男运动员参加。2000年悉尼残奥会上首次增加了女子比赛。目前,全世界共有109个国家开展这项运动。

  功能分级:参加力举比赛的运动员,以下肢残疾为主,必须达到截肢、脑瘫及其他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才能具备参赛资格。

  比赛项目:力举运动员按体重划分为男、女各10个级别,每个级别的比赛都直接进入决赛。每位选手有三次试举机会,允许第四次试举,但只作为记录,不计入最后成绩。每次试举所增加的重量必须为2.5公斤的倍数,在试图破记录的情况下必须是0.5公斤的倍数。运动员参加比赛的动作必须采用国际残奥会承认的方式,运动员平躺在长凳上,双手握杠,虎口相对,将杠铃从支架上推起,两臂伸直,保持静止,当裁判发出“开始”口令后将杠铃降至胸部,并有明显停顿,然后双臂同时用力将杠铃举至两臂完全伸直,保持静止稳定状态,在裁判发出“下”口令后,将杠铃平稳地放回到支架上。

  装备:力举比赛的器材装备由力举凳、支架及支架调节设备等组成。其中长凳必须坚固结实,为运动员提供最大的稳定性保障。长度为2100毫米,宽度为610毫米,但靠近运动员头部一端705毫米的地方宽度为305毫米。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70毫米,不得高于1000毫米,两个支架间距离为1100毫米。

  部分特殊规定:1、称量体重时截肢运动员须附加体重。2、运动员平躺在力举凳上进行比赛。3、比赛时,横杠须触及运动员胸部并有明显停顿后,方能进行上举。4、在试举过程中,运动员头部、肩部、臀部、足部不能离开凳面。5、两臂伸展不均、上推过程中横杠有下降,或试举过程中,杠铃触及支架均视为犯规。6、在试举过程中,两手在横杠上侧向移动,即改变握距,也视为犯规。7、横杠触及胸部后,利用杠铃下沉或借助胸部反弹完成动作视为犯规动作。

  参加残奥会射箭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的运动员。1960年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奥会上射箭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功能分级:射箭项目根据运动员上下肢和躯干的功能进行分级,站姿称为ARST级;坐姿组为:ARW1级和ARW2级。

  比赛项目:残奥会射箭比赛只设70米靶,分为站姿和坐姿两个组别,包括:个人赛和团体赛。男、女团体赛每队允许3名运动员参加,其中必须包括1名坐姿运动员。

  场地装备:要求比赛场地必须具备可供轮椅运动员自行入场的通道和候射区、起射线等必要设施。根据国际射箭运动联合会规定,每名选手至少有方圆1.3米的活动空间,个人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2.6米、团体赛的箭道宽度至少为3.9米宽。

  部分特殊规定:1、轮椅射手可以停留在起射线、比赛时,坐姿组运动员的轮椅四个轮子分跨在起射线上(一边两个轮子)。站姿运动员要求两脚分跨起射线,后脚不得触线,但允许两脚同时踏线支)箭后,站姿运动员应立即携带器械退到限制线后,轮椅运动员可以在起射线、坐姿组运动员脚不得接触地面。5、运动员在发射时,持弓臂不可以支撑轮椅的任何部位。6、轮椅运动员可以使用厚度不超过15厘米的坐垫,外加一块厚度不超过13毫米的支撑板,厚度不超过5厘米的背垫。

  参加残奥会射击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运动员。1976年在多伦多举行的第五届残奥会上射击成为正式比赛项目。2004年雅典残奥会射击比赛于9月18日至23日在雅典的Markopoulo奥林匹克射击中心举行,有36个国家和地区的138名运动员参加比赛。中国射击队派出3名男选手和4名女选手共7人参加2个级别中9个项目的角逐。

  功能分级:参加残奥会射击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有肢体残疾,并且按照肢体残疾的部位不同程度分为SH1、SH2两个级别,其中SH1级为下肢残疾运动员,SH2级为上肢有永久性残疾的运动员。每个级别根据残疾运动员的功能程度不同又分为若干个亚级。

  比赛项目:射击比赛分男子组、女子组和混合组,选手分别参加手枪和步枪的比赛。

  场地装备:残奥会射击比赛,规定步枪包括瞄准器的重量不得超过6公斤。将轮椅、凳子、椅子、坐席等统称为“射击椅”,它们的靠背不得超过规则规定的高度,靠背编织物的最大松弛度(弹性)不得超过8厘米。采用坐姿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其射击时枪管中心线厘米。射击服的最大长度,在坐姿时不能超过大腿面,不能低于骨盆上沿。坐姿比赛的运动员禁止穿射击裤比赛。

  部分特殊规定:1、坐姿运动员的射击桌可以安装在射击椅上,也可以单独使用。桌面边沿可增加棱边,以防止小物品滑落,但不能对运动员起支撑和增加稳定的作用。2、射击桌必须成水平或与地面平行(从射击桌中心测量)。3、SH1A级运动员可选择立姿进行比赛,可以使用正常的医学假肢或矫形支架,但不能有任何人为其支撑。4、上肢截肢的SH1级运动员,允许用假肢支撑步枪,但不能用其夹紧步枪,也不能固定肘部。5、SH2级运动员,在支撑时,有困难的可以在比赛中使用符合规则规定的支架,也可以在枪的握把上安装适当辅助材料,以增加握力。

  参加残奥会游泳比赛的选手为肢体残疾或是盲人运动员。1960年在罗马举行的第一届残奥会上游泳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功能分级:游泳运动员的功能分级分为医学测试和水中测试两项,其中运动员水中测试占分数的60%。“S”作为自由泳、仰泳、蝶泳的标志,按肢体不同残疾程度分为S1-S10十个级别;“SB”表示蛙泳,分为SB1-SB9九个级别;“M”表示混合泳,分为SM1-SM10十个级别。如为盲人运动员,则按其视力或视野受损情况以及泳姿分别划分为S或SB、SM11、12、13三个级别。

  比赛项目:残奥会游泳比赛设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混合泳等五种形式的比赛,其中包括:个人赛和接力赛。

  场地装备:残奥会游泳比赛场地与奥运会游泳比赛场地规格一致,采用50米标准泳池。

  部分特殊规定:1、对于自己保持平衡困难的运动员,允许辅助人员协助。2、下肢残疾的运动员可以在起跳台上采用坐姿入水。3、视力残疾者可以直接从水中出发。4、S1、S2和S3级别的运动员在听到出发命令前可用辅助设备将脚固定在池壁上,但不允许借助任何外力获取推动力。5、下肢残疾运动员为防滑,可以在起跳台上垫一层毛巾或其它保护用具,但不能明显增加跳台高度。6、蛙泳比赛中无法用脚蹬池壁的运动员,允许在入水后和转身时采用一次不对称划水以保持身体平衡。7、蛙泳比赛中双臂不等长的运动员,允许只用较长的手臂单臂触壁,但另一手臂必须同时伸出做触壁动作。

  参加残奥会田径比赛的选手为脑瘫、脊髓损伤、截肢及其它残疾和视力残疾的运动员。田径从1960年罗马第一届残奥会开始,成为残奥会正式比赛项目,发展至今已成为残奥会第一大项。

  功能分级:1、脑瘫运动员根据四肢、躯干功能和活动范围受损程度不同,分为31-38八个级别。其中31-34级别为残疾程度较重的运动员,在比赛时需要借助轮椅;35-38级别的运动员,则在比赛时不需要轮椅。2、脊髓损伤或其他肢体障碍的运动员分为两类:一类需要借助轮椅参赛,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分为F51-58级别,径赛为T51-54级别;一类不需要借助轮椅参赛,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和径赛统分为42-46级别。3、盲人运动员根据视力损失程度分为三个级别。11级别运动员双眼无光感,是伤残级别中最重的,相当于全盲;12级别的运动员为从可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13级别运动员视力可达到0.03-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并小于20度。4、由于软骨发育不全致使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侏儒运动员只允许参加投掷40级别的比赛。

  比赛项目:残奥会田径比赛项目包括径赛、田赛、马拉松和五项全能四大类。根据运动员残疾级别不同,残奥会田径比赛设143个男子项目、62个女子项目,共205个小项。

  装备:“竞速轮椅”是径赛中轮椅竞速项目运动员使用的特殊装备,高度不超过50厘米,大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70厘米、小轮直径最大不得超过50厘米,靠运动员推动驱动轮或转动摇把前进。除使用竞速轮椅之外,轮椅竞速运动员在400米以上比赛中还需佩戴安全头盔。“投掷凳”主要为田赛51至58级别掷投项目的运动员使用。包括坐垫在内,最大高度不得超过75厘米,允许带有金属或玻璃纤维材料制成的扶手。掷棒比赛中使用的球棒,长度为39厘米,有一个重10.7克的金属头,总重量为397克。

  1、T11级别盲人运动员,须佩戴不透明眼镜或其他替代品参加比赛。2、T11、T12级别运动员由引导员陪伴进入比赛区域,并在其帮助下完成比赛,每位运动员占用2条跑道。3、 T35-T38级别脑瘫和T42-T46级别肢残的运动员,不必采用4点支撑方式或用起跑器起跑。4、轮椅竞速比赛中,一旦超越运动员轮椅的前轮出现被超越的运动员视野之内,被超越者不准妨碍或阻挡超越运动员。5、在接力比赛中,轮椅运动员交接方式必须是触及下个运动员身体的任何一部分;而站立组的运动员使用接力棒。

  全能比赛(P) 裁判长有权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在两项比赛之间享有30分钟的休息时间。马拉松比赛(T) T11和T12级别运动员参加的马拉松赛中,每队可有4个引导员。但只可以在10000米、20000米、30000米的位置上更换引导员。

  1、F11级别运动员须佩戴不透明眼镜或其他替代品参加比赛。F11、F12级别运动员,在比赛中允许引导员言语帮助,但不能干扰裁判员的工作。2、不同性别和级别的运动员在投掷比赛中使用不同重量的器械。3、F32-F34级别脑瘫和F51-F58级别脊髓损伤运动员,坐在特殊投掷凳上完成比赛。投掷凳高度为75厘米,根据规则,可用特殊器械稳固在投掷圈内。用于支撑轮椅的任何部分,不能超出投掷圈或接触投掷圈外的场地。4、F32-34、F51-56级别的运动员在投掷过程中臀部始终应与垫子或座位保持接触,直到投掷器械出手。5、F11、F12级别运动员的跳远和三级跳远使用起跳区规则,不使用起跳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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